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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解,建筑新规为何要越来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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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产行业混久一点的老鸟,都会明显感觉到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几年一变,变得越来越严。这个“严”字,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变得越来越精细,越来越规范,这当然是好事,另一层意思,是指各种赠送面积、偷面积的空间在不断被扼杀。

  无论哪一层意思,变得更严,都可以美其名曰“提升城市品质、加强精细化管理”,这顶漂亮的帽子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扼杀赠送空间?

  近日,《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终于面世了,关于扼杀赠送空间方面又出了两个杀手锏:

  1、 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的15%。

  2、办公用房标准层分隔的,层高不应高于4.2米;办公用房标准层不分隔的,层高不应高于4.6米,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

  我们先说第一条,这是关于住宅的。成都现在的住宅是什么情况?不了解朋友的可以用链家、安居客这些APP搜索一下,新房的部分已经基本处于断供状态,搜索出来的楼盘有那么几个,但是几乎都是在卖公寓和商铺。二手房倒是有,但是价格和1年前相比已经全部翻了一倍以上,价格是张嘴就来。这种状况完全可以理解供不应求,说人话的话,那就是-----房子都不够了!

  房子都不够了,那么管理趋势应该是鼓励开发商赠送面积啊,原本一块地只能建设200套的两房,现在让他们变成200套的三房,这样不就可以容纳更多人口,解决房子不够的问题吗?

  许多不是做地产的朋友或许不知道赠送面积到底怎么回事,具体细节就不说了,但有一个原则,阳台是算一半面积、露台是不计算面积的,在规划技术管理宽松的时候,开发商可以在户型设计的时候把一个房间的位置设计成阳台,这样你买的时候只算一半面积,但是你装修时把阳台敞开的一面做上窗户,拉上窗帘,就可以当成卧室使用。那么,很可能你买70多平方米的房子,就是套三,你买50多平方米的房子,就是套二。

  

  有人或许会担心,如果都这样做,那么整个小区会不会做得很乱?其实并不会的,因为无论你怎么赠送,日照间距、建筑密度、限高等指标还是管制住的。事实上,之前在技术管理规定宽松时期做的小区,也没有很乱呀!

  其实,开发商偷面积,基本原因是容积率不够用,也就是容积率做满了,还可以多开发一点面积出来。这种做法,是在房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才有动力去做的,如果房价只有3000元左右,和建筑成本相差无几,让开发商去偷面积还懒得偷呢。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即便一个小区满足了日照间距、建筑密度、限高等条件,无论面积偷得如何巧妙,本质上都是相当于多盖了房子,变相增加了容积率,增强了“土地的开发强度”。换句话说,在容积率都做满的前提下(谁会不做满呢?),偷面积多的小区,从小区的外观和小区规划的品质上,肯定不如没有偷面积的高。偷面积多的小区,可能会比没有偷面积的小区显得拥挤一些,外立面因为各家装修不同,也显得不那么整齐划一。

  是呀,严格控制偷面积,的确是提高了小区品质和城市形象,可是,一个城市的面子有里子重要吗?假如都按2万一平方米计算,一个5口之间必须买一个套三,100平方米的话,要200万,80平方米的话,只要160万,足足差了40万。在40万的真金白银面前,那一点点的品质和形象差距重要吗?一个家庭多赚这40万,可能需要全家人辛辛苦苦赚几年啊!

  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一个家境不怎么宽裕的家庭,你就不应该去买奢侈品,我们的房价那么高,土地都那么紧张,那么金贵了,就不应该去追求什么外立面和小区内部品质的细微差别。注意了,如果说不追求外立面和小区品质,那是千夫所指的,我说的是不追求细微差别,因为即使可以赠送面积,外立面和小区品质还是可以追求的。

  等把房价降下来,开发商也没有偷面积的动力,购房者也懒得去改造阳台,那也就自然而然没有偷面积这回事了。80、90年代那些老房子,你见过谁偷面积了?

  现在房价高企,降不下来,还偏偏严格控制偷面积,真不知道为那般。把赠送面积说成“偷面积”,偷字就已经显示了政策对这种做法的态度。我认为这很不符合城市发展的现状,有点掩耳盗铃的意味。要我说,在房价以及地价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的现状下,不仅不要严格限制赠送面积,还要鼓励,应该把面积赠送得多,又保证项目的品质的楼盘,褒奖为“送面积能手”。

  再说第二条,原本办公性质的写字楼、公寓,层高是可以做到4.9米的。假如你买个50平方米,隔成两层,楼下2.5米,楼上2.4米,做个两房没有问题,勉强三房都可以。现在层高只能4.2米了,分为两层的可能性被扼杀了。以前住宅在层高上都是可以做文章的,现在住宅被扼杀得很惨,从层高上早就不敢想了,现在对商办也要这样限制,究竟是为什么?

  首先,成都的写字楼是不好卖的,很多商办性质的楼房,都以LOFT的名义,用于居住。但是商办性质的房子,不能办户口,很多不通天然气,还要按照商业水电来收费,产权还只有40年,一大堆绝症,唯一的卖点就是层高可以做成两层。即便如此,市场上的写字楼、商业性质的公寓还是不怎么好卖,前面说过,你现在去搜住宅,基本没有了,有的多是商办性质的房子。那么,这个规定我只能理解成,为了促销目前市场上的商办。因为目前层高比较高的商办,以后就绝版了,所以大家现在要珍惜啊。至于以后还拍不拍卖商办的土地,或者开发商会以什么价去拿商办的土地,那都还要两说。把现在这些库存去化掉,都善莫大焉了。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是越来越严了,虽然我举的只是成都的例子,但这肯定是全国的趋势。

  还是那句话,房价降不下来,还要严格控制赠送面积这一点,是我不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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