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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欣利梅溪左岸入户大厅如"狗洞",开发商处处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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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五月以来,欣利梅溪左岸业主陆续发现了多起设计缺陷,多次与欣利负责人何总沟通,业主给小编说,每次沟通前,何总都要自夸10分钟,欣利是香港公司,有着先进的香港管理经验,国际化的视野,规范化的运作,以诚信为本,秉承人文精神,到长沙精耕细作,永续经营。

    听了介绍,不懂行情的,听得热血沸腾,顶礼膜拜,认为房子买对了。但真正参与的业主,通过3个多月的沟通,只能呵呵了!

    而苦不堪言的业主对开发商的回复做了个总结:

    1、"我们是按照政府要求来的,是政府让我们做的。"推卸责任,岂不知开发商才是责任方,政府只是按强制标准审批方;

    2、港资企业的优越感,政府会支持我们港资企业的,(资金去香港转了一圈);

    3、"这个是省设计院设计的,不是我们搞的。"设计院是乙方,难道不是跪舔你这个甲方爸爸?

    4、入户大堂整改要5栋业主自己出钱集资,并且按政府要求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这个联系工作由业主自己联系。(不提供通讯录,业主上哪找全体业主?业主出钱?)

    如今,多数楼盘销售的期房,购房者在无法看到现房的时候,只能通过售楼处介绍来选择要购买的房子,殊不知这其中也隐藏着诸多秘密,当然欺诈销售,不告知实情是少不了的。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你知道小区消防通道规划为开放式,与小区用围墙隔档开,并于消防通道上设置社会出租位等。

    最近,长沙欣利梅溪左岸部分业主苦不堪言。

    认为5号栋的入户大堂和其它4栋的入户大堂有非常大的区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居住舒适度也有严重的影响。

    当初被蒙在鼓里,业主表示不应该打掉牙往肚里咽,必定联合起来投诉开发商(长沙欣利湘港置业有限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欺诈销售等问题。

    01 欣利5#栋首开,业主工地发现问题

    5栋是2021年1月份下预售证首批出售,直到2021年5月,欣利业主现场发现入户大堂的问题,并表示入户大堂开发商从来未尽告知义务。

    买受人在购房时,开发商理应对生活的负面影响因素告知,而入户也是属于房产的一部分。但我们业主发现楼盘现场公示或合同都没有告知此情况存在,也没有相关人员告知业主。

    02    业主苦等两个多月 开发商无动于衷,对业主软性打击

    2021年5月份,业主发现问题后,相关业主于6月中旬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业主本着友好沟通的愿望,认为开发商会有所作为,结果是开发商推诿、恶意拖延、不再对话。

    业主只能选择苦等,也尝试与相关部门开展友好沟通,给开发商施加压力来解决相关问题。

    终于在8月18日迎来了再次沟通机会,开发商这次真的很神奇,让部分业主似乎看到了希望。

    然而这次告诉大家一个残酷的事实:还得等。

    直到9月3日会议,业主才彻底醒悟过来,开发商采用拖延战术,一直拖着,就是没解决问题的决心,对业主软性打击。

    业主表示:给脸不要脸,这波丧心病狂的操作可以说是相当没底线了......

    那么,9月3日相关会议,到底谈了啥?

    参会人员有:欣利开发商何总、工程总、营销中心范总、嘉顺社区罗书记、业主代表等。

    —1—    欣利开发商表示:

    一、5#栋入户改南向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业主承担。5#栋公共部位的变动需要5#栋全体业主同意。南向改变需要更改原消防设计需要全体业主同意。业主可以去湘江新区规划局自己咨询。5#栋198总数179已销售。

    二、楼盘交付后,若有部分业主不认可入户的变更,因此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赔付及所有责任由5位业主代表承担,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业主发起的修改变动,业主的联系方式开发商不介入不外泄。

    四、开发商提出北向入户优化方案,就是把过道加宽20厘米,还要把其余两边墙再减小26cm。这个方案需要5#栋所有业主重新签署签字确认,自行承担法律风险,并承诺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对入户大堂有意见,不能拒绝收房,模板开发商来提供。

    —2—    业主相关看法:

    一、开发商提供通讯录不爽快,上次还提出可以给通讯录给社区,由社区给我们业主,现在还需要社区罗书记打报告给他们,他们汇报给总公司领导再看情况,最终能不能拿到未知?还是继续打太极?

    二、湘江新区回复:因入户大堂改南向,对小区物管公共用房及公共区域进行了变更,需要整个小区2/3业主同意并书面签字授权,难度太大几乎没办法完成。另开发商房子备案才备案500户,现在拿全体业主三分之二,这个是在搞我们业主代表的心态,其他1、2、3、4#栋没有半毛钱利益关系,怎么会给我们授权委托书?我们5#栋的事情,要全体业主一起去签字同意,把我们做宝搞,就算真正做到800多户业主中的三分之二的业主认可了,又会踢下一个皮球给我们。

    三、开发商提出改入户大堂有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需要业主代表及授权业主共同承担,并要求在授权文件上承诺,改了入户大堂后,后续业主不得以入户大堂为由拒绝交房,开发商这个要求极其不负责任和没有担当。

    另有业主咨询相关设计院人士:目前房子还在建设,网签才完成一半多一点,开发商自行完成变更即可,因为改南向对其他楼栋无影响,只是看开发商是否愿意搞。

    时间再推到9月4日,业主联系到美好湖南发文,准备9月5日现场维权,在维权前夕,又与开发商面谈一次,仍然是皮球。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始业主对开发商的总结了。


    最后,业主表示长沙每个月有十几个楼盘做设计更改批前公示,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是很正常的,及时纠错就行。

    业主表示但是偏偏欣利开发商不敢承担责任,需要全体业主签字,而除了没卖掉的房子,总共才网签500余套,这个任务还交给业主来完成,请问诚意何在?

    另外除了入户大堂,消防通道,地上车位,电梯等问题也急需明确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我们认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开发商作为掌握较多信息的一方,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房屋的情况全面地告知买受人,特别是在使用房屋时会面临的一些不利因素。一般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应该告知而没有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二是不真实告知,即误告或错告。如果因为开发商应告知而未告知并且确实对买受人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法院会酌情判令开发商对买受人进行赔偿。

    而业主认为开发商没有对5号栋入户情况未进行告知且证据充足。目前情况依然是北边入户,南边留给物业,业主坚持要求改南向入户,提高居住舒适度,提高生活品质和仪式感。

    还有2单元入户走廊离垃圾站只有10米,夏天味道难闻,住房是一辈子的事情,天天对着发臭的垃圾站,哪有什么美好生活,天天心里发堵。为了买房,业主掏空了六个钱包,背上巨额债务,就是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

    对此,业主表示,如果开发商方面仍然是这种态度,一定会将沟通拉到维权上来。

    在此小编建议,开发商最好能与业主真诚沟通,把问题放在初始阶段解决,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否则最终是两败俱伤。小编也将定期跟进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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