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否征、如何征,近年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次,房地产税真要来了吗?
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5月11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短短几句话,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这已经是2021年,房产税第四次被提及,
并且从间隔时间来看,
提及房产税的次数越来越多,间隔时间也越来越短。
2020年12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称,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当时就有不少网络舆论,矛头直指房地产税。
没想到过了三个月,2021年3月13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正式发布,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中。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会继续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果然,一个月后,4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十四五”期间,要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之后没过多久,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发表的文章中再次表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包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这才过了5天,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就已经召开了。
首先,并不是所有人都期望房地产税早日执行。
对于国家来说,房地产税一旦能够落地执行,是能够大力的增加财政收入,充实地方财政的;对于没有买房的人来说,他们更希望房地产税早日执行,这样一来,或许就能够促使房价下跌,他们才有买房的机会;这么一看,似乎的确利国利民。但是,也有人是不希望房地产税立法执行的,有房的人会发出疑问,自己一套房是不是也要纳税?租房的人会觉得,房地产税一旦落地,房东自然会从租客身上找补回来,届时,租房市场利益直接受损的还是没房的人;最直接的就是手握多套房产的人,他们最不希望听到的就是房地产税,毕竟即使要纳税,这批人才是“纳税大户”。
很多人期望,房地产税来临,房价就会断崖式下跌,很明显,房地产税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降低房价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房地产税来临,也不可能改变楼市大环境,尤其一二线城市的楼市大环境,最多能够短时间内因为供需关系影响一个城市二手房的挂牌量、交易量和价格,绝不会存在房价断崖式下跌的情况,所以买了房的人不用过分焦虑,没买房的人也不用期望房地产税能够让“房价如葱”。
那么,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你是期望它早日来临还是希望它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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