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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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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叙述内容如下:

个人公积金贷到最高还能商贷吗?

可以。

已有公积金贷款,只要有充足的还款能力,就可以进行商业贷款。

根据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021低保户买房最新规定?

理论上,没有限制低保户购买楼房的规定和制度。尽管低保户买房没有规定去限制,但是低保户买了房,政府肯定会核实其购房款的来源,而且多半会因此撤销该家庭的低保补助。

对于低保户买房,国家虽没有明确的要求禁止低保户买房,但是享受低保是给予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补贴,若连最低生活保障还需靠补贴,才能维持生存,还贷能力欠缺,银行也要考量还贷能力,最后考虑是否支持贷款买房的。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跟能不能买房没有最直接的关系,只是既然是低保户,买房贷款时,需要开收入证明,要怎么开是个问题,开低了,银行贷款审批不通过,开高了,又说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将来有可能享受不到低保政策,唯一的可能就是低保户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或是保障房。

2021年渭南市异地公积金能走不?

为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保障基本刚需,支持改善需求。依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政策自2021年4月16日起施行。

二、异地贷款职工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且借款申请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三、为保障基本刚需,支持异地贷款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职工需提供无房证明。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再受理。征信报告中显示有过房贷的不受理,如贷款人提出异议或告知房屋已经买卖,需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和交易契税票据,不能提供的不受理。

四、异地贷款职工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5万元;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五、其它政策按照《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执行。

公积金贷款2021年还款政策?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2021年营业执照贷款新政策?

贷款条件

(一)创业者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男57岁、女52岁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扶持对象包括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劳动力;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以上人员在提出贷款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贷款申请人银行诚信记录良好。

4.从事合法经营,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收入来源合法可靠,具备清偿贷款的能力。

5.有工商部门核准并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协议。

6.二次申请贷款的人员还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次申请创业项目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并且带动就业人员达3人以上。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良好,增加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个人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只可其中一人申报,2018年、2019年、2020年本人及配偶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未偿还者不得申报,已实现单位就业者不得申报,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2.无论“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3.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4.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由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做好监控管理。

广州公寓房2021新政策?

1、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2、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较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

3、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购房者须五年内在广州连续缴纳三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广州没有购房记录;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

广州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而且也是较为成熟的一个城市,所以说有很多人都渴望能够在广州拥有一个房子,这样来回上下班也会比较方便,那么对于广州市公寓限购政策是否取消以及广州市的买房新政策,这两个问题是需要知道的,只有符合广州买房子的相关条件,才能够来到这里买房。

上海临港双限房有2020年关政策规定?

临港新片区购房政策

一.政策实施范围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经济管理范围386平方公里为住房政策实施范围。具体为:北至大治河,西至G1503高速公路-瓦洪公路-两港大道接中港,东、南至划海岸线围合区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岛区域。

二.定向微调政策适用对象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个人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三.临港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

临港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上述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要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约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采取统一认筹、分批摇号选房。

四.认定流程

※单位清单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每年制定单位准入清单。

※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稳定就业条款,凭单位出具的同意购房意见书和劳动合同、本人承诺书,由新片区管委会出具购房资格确认函作为购房依据。

其余操作流程按现行上海市商品住房政策执行。

上海购房贷款政策限贷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算“二套”,全国贷款记录联网可查。

08.

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公积金贷款

1.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将至1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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