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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新政策2023年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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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叙述内容如下: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10年还完是可以的,这个不做要求;

2、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申请更改一次,记住只有一次机会;

3、每月扣多少和你选择的贷款方式有关,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如果资金宽裕的话,建议等额本金,总利息要少,但是每个月还款额大些。

以40万,10年来计算。

等额本金:首月还款4416.67元(逐月递减),总还款利息65541.67元。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3908.76元(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总还款利息69051.34元。

洛阳公积金贷款2022新政策?

关于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如下:

1、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非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对于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办理离婚后,在已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无房的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2、对于在洛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转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继续缴存的职工,缴存时间可凭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载明的时间和在本中心缴存的时间合并计算,但中途欠缴(停缴)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且转移时未提取过帐户余额。其中在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需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的,需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3个月(含)以上,且合并计算实际缴存需达6个月(含)以上。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确定。

3、借款人配偶在洛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材料及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的,视同本市缴存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合肥公积金贷款2022新政策?

一、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二、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陕西公积金提取2021新政策?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条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第五条 属于第三条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六条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七条 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住房公积金余额减少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第九条 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第十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第十二条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第十三条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第十四条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第十五条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二)购买现房的,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材料: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第十八条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无法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西安市房管部门的制式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缴纳房款凭证。若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第二十条 购买二手房的,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材料:

(一)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房产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二)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第二十一条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

(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相关费用发票。 

第二十二条 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第二十三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提取时需提供: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第二十四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第二十五条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出境定居证明、能反映注销户口情况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六条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提供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  

第二十七条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第二十八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单身证明材料。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身证明材料、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一)单身声明及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

(二)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

(三)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第二十九条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时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  

第三十条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时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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